商业机会 产品大全 企业名录 我商务中心 | | 手机站 网址:wq148.qy6.com 苏州律师详解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几种主要方式_苏州律师维权网
苏州律师维权网
联系人:王先生 先生 (律师)
电 话:0512-89178586
手 机:

产品目录

苏州律师详解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几种主要方式

留言询价
详细说明

    苏州律师详解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几种主要方式



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方面具有其他融资手段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是解决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



资难的可行选择。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



的新型融资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



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订金融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



对承租人而言,采用金融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目的,从而缓解了固定投资的资金压力。另外



,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也同样可以使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得以解决。所谓售后回租,就是企业将现有固定资产出



售给租赁公司,同时租赁公司以回租形式继续将资产交给企业使用,这样企业既获得了资金,又不影响正常



的生产经营。



研究表明,对民营中小企业开展设备租赁业务更容易获得成功。一来民营中小企业引进设备前的市场调研论



证一般会做得较为充分,租金的交纳较有保证;二来对民营中小企业违约不交租赁费的处置可以较少受其他非



经济因素的干扰,可以完全按市场规则办理;三来商业银行在经营网点、管理制度、专业人才和信息网络方面



都具有开展租赁业务的优势。



因此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由商业银行面向民营中小企业开展二手设备租赁业务,应是一条既切合实际,又



能发挥银行信息、人才优势的融资方式。



典当融资 



典当也许是一种最古老的行当,并且在许多人眼里具有不光彩的历史。但在近年的企业融资中,典当以其特



有的优势重新拥有了市场。我国现有典当行1000多家,还有一些新增典当行正在审批之中。典当是以实物为



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针对许多中小企业存在着商品滞销积压的



情况,典当行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利用闲置资产筹措到流动资金,从而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促进商品流通方



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与银行贷款相比,除贷款利息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的综合费用,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典当交易的



成本支出等,因此典当贷款成本较高,此外典当贷款的规模也相对较小,但典当贷款又具有银行贷款所无法



相比的优势。首先,它方便快捷,能够迅速及时地解决当户的资金需求;其次,经营产品灵活机动;第三,期



限短,周转快;第四,由于它是实物质押、抵押,因此不涉及信用问题。这几点都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



求特点。



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分为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外上市同境内上市相比,门槛比较低,但维护费用较高,再融



资难度较大。境内资本市场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主板,包括沪市A股、深市中小板;二板,即创业板;三板,



也称为场外交易市场(OTC),包括全国和区域市场两个层次。

        1、上沪市、深市中小板、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是指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它的优点



是具有稳定、长期的资金来源;打造了金融工具平台;资源可以得到有效配置,便于企业发展壮大;股权资



产流动性的提高,带来价值发现。

       沪市A股、深市中小板发行基本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



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最近三年连



续盈利,累计净利润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创业板发行基本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



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



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持续经营时间、要求与A股、中小板相同。

       企业上市的主管部门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内相关部门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



局(简称“山东证监局”)。股票发行上市的基本流程包括:聘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券商)、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发行申报与审核;股票发行与



挂牌上市等。   



本文原创作者:苏州律师 http://www.wq148.com 转载请注明地址

 
苏州律师维权网
王先生 先生 (律师)  
电  话: 0512-89178586
传  真: 215000
移动电话:
在线联系:
公司地址: 中国江苏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竹辉路586-588号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wq148.qy6.com(加入收藏)
 



其它商业信息
 1 直接到第
1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1 条,共 1

公司首页 | 公司介绍 | 产品展示 | 供求商机 | 诚信档案 | 联系方法 | 加入收藏
苏州律师维权网 公司地址:中国江苏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竹辉路586-588号
王先生 先生 (律师) 电话:0512-89178586 传真:215000
免责声明: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企业录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塑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 数码 家电 通讯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综合
提供服务支持 © 企业录 | 移动端